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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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祖父母、父母,未经祖父母、父母同意私立门户、分异财产,对祖父母、父母供养缺,为父母尊长服丧不如礼等不孝行为;不睦:指谋杀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等行为; 不义:指杀本管上司、受业师及夫丧违礼的行为; 内乱:指奸小功以上亲属等乱伦行为。

     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

     唐律中“十恶”制度所规定的犯罪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为侵犯皇权与特权的犯罪,一为违反伦理纲常的犯罪。

    唐律将这些犯罪集中规定在名例律之首,并在分则各篇中对这些犯罪相应了最严厉的刑罚,而且,唐律规定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且为常赦所不原,此即俗语所谓“十恶不赦”的渊源。

    这些特别规定充分体现了唐律的本质重点在于维护皇权、特权、传统的伦理纲常及伦理关系。

     ——以上,引自《唐律疏议》和《中国法制史》。

     ================================================================== 因此,即使14创立青辰教,刺杀太子,罪名也不会是谋大逆,算是谋逆。

    后文中也用过谋刺这个词——因为本人非法律专业,又兼资料查阅很少,所以很可能在古代法律方面出错,敬请各位见谅,若指出问题,在下鞠躬道谢! 谢谢各位! 第二十二章 两人买了香烛纸钱去了城郊乱葬岗。

     寒风瑟瑟,乱葬岗荒草中有白骨累累零乱,间或几领破草席半露在外。

     聂十三冲当年江府所在的方向跪倒磕了三个头,直起腰,白衣猎猎。

     五岁离家学武,与父母所处之日甚短,但那份天伦之情,却在十数年的午夜梦回中历历在目。

     白鹿山高寒,每年刚入冬,家里就会送上新絮的厚丝棉被,连袜子都是掺了毛织成。

    白雪皑皑中,师兄们都冻得手脚冰凉,自己的脚却热得直出汗,母亲犹派人来问冷不冷,当时只觉得父母好笑,殊不知几年后,却是自己被生离死别冷冷嘲笑。

     贺敏之在他身边跪下,道:“伯父伯母,江慎言已经长大,是个顶天立地的大好男儿,二老放心。

    ” 聂十三侧过头,所幸此生还有贺敏之。

     一阵风吹过,却看到他单薄的身子似乎要随风散去一般,聂十三害怕之极,目中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