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请把我埋在春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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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死一次便够了,他前前后后死了三十六次。
不是三十七次,最后一次,我实在不想用毒药了,就一点点的用刀子把他剐了,我想看看他的心到底是什么颜色的,把他心揪出来的时候他还没有断气,自己也看见了,看那眼神应该是被自己的心脏吓死的。
也算便宜了他。
”听着鹤壁之的话,余渊不由得不寒而栗,这得多大的仇恨啊,时过多年,至今提起的时候鹤壁之依然如此满怀恨意。
他隐隐约约感觉到,鹤壁之解剖尸体怪癖的由来了。
“后来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我像大海捞针一样满天下的寻找杏儿,可惜没有任何消息。
这些年,不知堂也在帮我打听,也是没有消息。
估计也是不在人世了吧!”鹤壁之的语气终于缓慢了下来,却转而变成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
“如今,我也行将就木了,这段往事,你就当做故事来听吧。
你陪我在这里住上几天,我也要访一访族里的故人,然后我们便回去。
我们这些人,即便死了也要死在罪岛,尤其是我这样的重犯,活要见人,死了也要见尸。
待官府验明正身后,你便将我的尸骨带回这里,埋在后院,和玲珑并骨。
”说完,老人站起身来,带着余渊从房间出来,绕过正房,来到后院。
果然,在那里一座孤零零的坟包卧在那里。
一块石碑树在前面,上面刻着亡妻木玲珑之墓。
指着那墓碑鹤壁之又道:“我死后,你把这块碑也换了,上面就写木玲珑夫妻之墓,不要写我的名字,我已经不配在这个世上留下任何痕迹了。
”说罢,他走上前去,双手摩挲着那冰冷的石碑,像抚摸爱人的脸庞一样。
“有她陪着我,此生便足够了。
”话音未落,两行浊泪潸然而下。
余渊从来没看到过鹤壁之如此脆弱的一面,在他的记忆中,这个老人冷静,严肃,甚至有些刻板。
他从没想到,他的心中竟然藏着如此丰富的情感。
“先生,我,待我行走江湖时,一定帮你寻找杏儿姐的下落。
”余渊安慰道。
“呵呵呵呵,有这份心也算老夫没有白教你一场,寻人便不用了。
如果她还活着,多年前老夫便寻到了,这许多年过去了,哪里还会有消息了。
即便是以后寻到了又有何用,那天下已经没有她任何亲人了。
徒增伤悲,还不如懵懵懂懂一辈子的好。
”鹤壁之苦笑道。
余渊无法接话,也接不下去。
只能陪着鹤壁之在坟墓前站着。
鹤壁之是真的老了,自从进入这个小院开始,鹤壁之就变得不像是他了,更像是一个迟暮昏聩的老汉。
余渊只听的他靠在墓碑前,絮絮叨叨的在小声嘀咕,似乎和死去的玲珑在对话,又似乎在喃喃自语。
总之看的他心头一阵悲伤。
时间过了好久,直到天色渐暗,鹤壁之才在余渊的劝说下回到了卧房,二人整理了一下陈旧的铺盖,好在当年离开的时候,鹤壁之在屋内放置了不少避虫蛇鼠蚁的药物,被褥虽然陈旧了点,但不影响使用。
二人一夜无话,也都乏,一觉便睡了过去。
次日清晨,二人早早便起来了。
鹤壁之也一扫昨日的颓废,精神抖擞仿佛年轻了许多岁。
换了一套干净衣服,交代余渊自己随处逛逛,不要离开小岛。
鹤壁之一个人便前往木家族长所在的大宅。
按照他的推算,如今的家主应该是木玲珑的大哥木西关,当年他与鹤壁之的关系是家中最亲近的。
至今岛上之人也不知道这个叫做何志的男人,就是江湖上闻之色变,传闻中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多年不见,二人自然相见甚欢,连续三天,都以木西关家中为据点,一波波的招待那些此前与鹤壁之相近的故人。
余渊在这三天中,确是百无聊赖的随处溜达,有时喊来章鱼哥到周围游上一圈散散心。
三日之后,鹤壁之有一次将余渊带到了后院,让他给木玲珑行过晚辈之礼,也算是认识一下,免得下次来安葬他的时候不认得。
如此安排就好像木玲珑还活着一样。
原本他只是让余渊执晚辈之礼,可余渊却毫不含糊的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头,行了子侄大礼。
这不由让鹤壁之双眼再次泛红。
最后,鹤壁之再次轻抚着那块墓碑,低声道:“玲珑,在等我几日,很快我便回来陪你,那时候我们就永远在一起了,再也不会分开。
”那表情,那声音如同热恋中的少男少女,温柔、真诚、饱满。
深深感动了余渊。
虽然前世今生他都是单身狗,但经历过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在男女挚爱共情这方面,余渊比这个时代任何一个人都要敏感,容易感动。
当鹤壁之将小院的铜锁扣上,把钥匙郑重的交到余渊手中时,余渊觉得沉甸甸的。
以二人的武功,房门、院墙和铜锁根本挡不住什么,但鹤壁之却坚持用钥匙将锁头打开,以一个家的主人身份回归,再以主人的身份离开。
说明他对那个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妻离子散的家饱含这怎样深刻的情感啊!如今,他将这把钥匙交给了余渊,只能说他已经将自己的灵魂留在了这里。
最后回来的不过是躯壳而已。
余渊手握着钥匙,感受着上面似乎还带着鹤壁之残余的体温。
他明白,这个老人的青春,就在这把钥匙中,就在这个小院里。
虽然已经是深秋季节,但他相信,在小院中必将是春意永存。
那是一个垂暮老人,在年少时便种下的青春,如今,他决定把自己埋藏在这春天里。
和爱人,永远沉睡在这回忆中,最美的春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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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死一次便够了,他前前后后死了三十六次。
不是三十七次,最后一次,我实在不想用毒药了,就一点点的用刀子把他剐了,我想看看他的心到底是什么颜色的,把他心揪出来的时候他还没有断气,自己也看见了,看那眼神应该是被自己的心脏吓死的。
也算便宜了他。
”听着鹤壁之的话,余渊不由得不寒而栗,这得多大的仇恨啊,时过多年,至今提起的时候鹤壁之依然如此满怀恨意。
他隐隐约约感觉到,鹤壁之解剖尸体怪癖的由来了。
“后来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我像大海捞针一样满天下的寻找杏儿,可惜没有任何消息。
这些年,不知堂也在帮我打听,也是没有消息。
估计也是不在人世了吧!”鹤壁之的语气终于缓慢了下来,却转而变成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
“如今,我也行将就木了,这段往事,你就当做故事来听吧。
你陪我在这里住上几天,我也要访一访族里的故人,然后我们便回去。
我们这些人,即便死了也要死在罪岛,尤其是我这样的重犯,活要见人,死了也要见尸。
待官府验明正身后,你便将我的尸骨带回这里,埋在后院,和玲珑并骨。
”说完,老人站起身来,带着余渊从房间出来,绕过正房,来到后院。
果然,在那里一座孤零零的坟包卧在那里。
一块石碑树在前面,上面刻着亡妻木玲珑之墓。
指着那墓碑鹤壁之又道:“我死后,你把这块碑也换了,上面就写木玲珑夫妻之墓,不要写我的名字,我已经不配在这个世上留下任何痕迹了。
”说罢,他走上前去,双手摩挲着那冰冷的石碑,像抚摸爱人的脸庞一样。
“有她陪着我,此生便足够了。
”话音未落,两行浊泪潸然而下。
余渊从来没看到过鹤壁之如此脆弱的一面,在他的记忆中,这个老人冷静,严肃,甚至有些刻板。
他从没想到,他的心中竟然藏着如此丰富的情感。
“先生,我,待我行走江湖时,一定帮你寻找杏儿姐的下落。
”余渊安慰道。
“呵呵呵呵,有这份心也算老夫没有白教你一场,寻人便不用了。
如果她还活着,多年前老夫便寻到了,这许多年过去了,哪里还会有消息了。
即便是以后寻到了又有何用,那天下已经没有她任何亲人了。
徒增伤悲,还不如懵懵懂懂一辈子的好。
”鹤壁之苦笑道。
余渊无法接话,也接不下去。
只能陪着鹤壁之在坟墓前站着。
鹤壁之是真的老了,自从进入这个小院开始,鹤壁之就变得不像是他了,更像是一个迟暮昏聩的老汉。
余渊只听的他靠在墓碑前,絮絮叨叨的在小声嘀咕,似乎和死去的玲珑在对话,又似乎在喃喃自语。
总之看的他心头一阵悲伤。
时间过了好久,直到天色渐暗,鹤壁之才在余渊的劝说下回到了卧房,二人整理了一下陈旧的铺盖,好在当年离开的时候,鹤壁之在屋内放置了不少避虫蛇鼠蚁的药物,被褥虽然陈旧了点,但不影响使用。
二人一夜无话,也都乏,一觉便睡了过去。
次日清晨,二人早早便起来了。
鹤壁之也一扫昨日的颓废,精神抖擞仿佛年轻了许多岁。
换了一套干净衣服,交代余渊自己随处逛逛,不要离开小岛。
鹤壁之一个人便前往木家族长所在的大宅。
按照他的推算,如今的家主应该是木玲珑的大哥木西关,当年他与鹤壁之的关系是家中最亲近的。
至今岛上之人也不知道这个叫做何志的男人,就是江湖上闻之色变,传闻中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多年不见,二人自然相见甚欢,连续三天,都以木西关家中为据点,一波波的招待那些此前与鹤壁之相近的故人。
余渊在这三天中,确是百无聊赖的随处溜达,有时喊来章鱼哥到周围游上一圈散散心。
三日之后,鹤壁之有一次将余渊带到了后院,让他给木玲珑行过晚辈之礼,也算是认识一下,免得下次来安葬他的时候不认得。
如此安排就好像木玲珑还活着一样。
原本他只是让余渊执晚辈之礼,可余渊却毫不含糊的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头,行了子侄大礼。
这不由让鹤壁之双眼再次泛红。
最后,鹤壁之再次轻抚着那块墓碑,低声道:“玲珑,在等我几日,很快我便回来陪你,那时候我们就永远在一起了,再也不会分开。
”那表情,那声音如同热恋中的少男少女,温柔、真诚、饱满。
深深感动了余渊。
虽然前世今生他都是单身狗,但经历过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在男女挚爱共情这方面,余渊比这个时代任何一个人都要敏感,容易感动。
当鹤壁之将小院的铜锁扣上,把钥匙郑重的交到余渊手中时,余渊觉得沉甸甸的。
以二人的武功,房门、院墙和铜锁根本挡不住什么,但鹤壁之却坚持用钥匙将锁头打开,以一个家的主人身份回归,再以主人的身份离开。
说明他对那个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妻离子散的家饱含这怎样深刻的情感啊!如今,他将这把钥匙交给了余渊,只能说他已经将自己的灵魂留在了这里。
最后回来的不过是躯壳而已。
余渊手握着钥匙,感受着上面似乎还带着鹤壁之残余的体温。
他明白,这个老人的青春,就在这把钥匙中,就在这个小院里。
虽然已经是深秋季节,但他相信,在小院中必将是春意永存。
那是一个垂暮老人,在年少时便种下的青春,如今,他决定把自己埋藏在这春天里。
和爱人,永远沉睡在这回忆中,最美的春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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