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危墙之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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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继续叙述了情况。

    在若兮五岁的时候,一次继母用烧红的煤炉钩打在了阿兮的大腿上,被邻居三婶看见,急忙打了电话给孩子母亲。

    于书玥得知后火冒三丈,这才集结了学校的几个青壮年教师,一同上门,把阿兮抢了回来,通过当时临时调解,阿兮也选择以后与母亲在一起生活。

     我猛拍桌子:“这还算人吗?太不像话了!”外婆想想还是气不打一处来,要独自又去派出所报案,去老郑的纺织厂向厂领导反映情况。

    倪警官拦住了外婆,说道:“大妈,已经立案了,您还报啥案啊!” 之后听闻,这起虐童事件在当时的纺织厂及整个街道都闹得沸沸扬扬,,于书玥也没少去纺织厂,厂领导得知后觉得阿兮这孩子可怜,强行要求老郑当面给母女赔礼道歉,请求谅解,而继母陶丽娜也因为此事被工厂警告处分。

    毕竟是个几百号人的知名国企,工友难免对老郑和陶丽娜的人品有各种看法。

    而有的为老郑叫屈,表示这么好的人怎么娶了这么个心如蛇蝎的女人;有的表示发生这种事情,当爹的最不是玩意儿,换成自己女儿还能受欺负;有的借题发挥,表达了对还是原配好,二婚遗留问题多的看法…… 这么多年来,其实老郑也没去看过书玥和阿兮几次,去了也只被推出来的份,有时去丢了点钱就走了,书玥通常是追出去把他买的礼品和钱都丢到门外。

    书玥是有骨气的,丢出去的东西从不捡回。

    足见这些积累的伤痕是无法修复的,两人从此似有不共戴天之仇深。

    要说不来往就不来往呗,怎么又扯上关系了呢。

    原来还是阿兮上小学的问题,考虑到若兮的未来,她勉强同意了老郑的建议,老郑保证陶氏母女已经痛改前非了,让阿兮搬回去上好一点的小学,虽然嘴上答应,心里还是不放心,最终还是没同意让阿兮羊入虎口,学校可以没那么好,但是伤害到阿兮是书玥无法接受的。

     书玥去世了之后,老郑觉得事情总要过去,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可能大家都已看得通透,阿兮总是不回去生活,这个家庭也不完整,外面工友们也会说三道四,家还是要和和睦睦得才对。

    所以这一次,老郑把阿兮接了回家。

    虽说多年不见,阿兮对这对母女还是有阴影的。

    相处了几天,这对母女非但没有难为阿兮,继母甚至还给她买了新书包,新文具,新衣服。

    并且她们还要求让阿兮试穿,赞美一番,阿兮总有一种待宰羔羊的感觉,生怕吃了晚餐,可能就看不到明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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