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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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博文总是让我多帮助点人,我从来没想过我帮助过这么多,这么多人。

    如今,我做过的所有好事。

    竟不知在何时,汇成了抵在我身后的力量。

    我才知道,今天来的大多数人。

    都是为我而来。

    他们听说我被告了,自发地组成团体为我发声。

    这些人,是我这十几年来帮助过的人。

    他们有的不远万里。

    有的特意请了假。

    法官轻敲了几次法槌,才让整个大厅安静下来。

    于是不得不宣布休庭,择日再开庭宣判。

    那天我走下被告席,和靠在原告位置的沈屿平对视。

    我想,我赢了。

    沈屿平说的对,做好人确实不一定能得到回报,比如他这只白眼狼,十年来都未曾回报给过我。

    但是。

    总有人愿意在你困顿荆棘之时伸出手。

    总有人愿意千百倍地回报给你。

    总有人会赤诚坦荡地热爱这个世界。

    总有人。

    会回握住你的手,然后站在你的身前。

    我走过旁听席时,有人在我身后高喊,那道声音,历久弥新。

    「为他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为生民立命者,不可使其陨殁于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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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是否真的加害过沈屿平。

    警方将重新调查,并且在下次开庭前给予结果。

    出法院门的时候,我捏了捏小蔓的肩膀。

    「抱歉,从以前就开始给你添麻烦。」

    「刚进公司的时候,也总是麻烦你。」

    她眨了眨眼睛,

    「你恢复记忆了?」

    是的。

    在法庭的时候,那些一个个站起为我说话的人。

    他们每说一句话,我就回忆起了一些事情,

    而现在,我觉得我记得差不多了。

    我想起来我是怎么活着的了,

    我想起来我应该怎么做了。

    现在,我还有个必须去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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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掏出手机拨打电话,

    一路狂奔,可惜那边的人并没有接听,话筒里传来机械的女声。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销号……」

    我打上了一辆疾驰而来的出租车,给司机报了一个位置。

    我怕我不去见他,就再也见不到了。

    行人匆匆,因为我的动作而给我让了一条路。

    我执着地追寻着什么。

    熙熙攘攘的火车站里。

    我一路狂奔。

    最后,我在站场中央的雕塑上,看见了他。

    我仰着头看他,